這是一個有關追尋的故事。年輕人滿懷熱情,一次又一次投入野地冒險,直到生命在極地嘎然中止。雖然走到生命盡頭,但他對自己的選擇從未懊悔;而對第三者來說,這似是早已料定的結局。
第一次讀這個故事時正值人生低潮,近乎自虐般的涉險情節吸引了整個心緒,隨著主角投入一場場生存的搏鬥。但情節的冷酷凶險實在令人震驚痛心,此外事件的發生與過程也讓人十分不解。是什麼原因,為什麼有人會選擇這樣的人生?事隔數年,這個故事依然吸引我,帶給我的震撼依然不亞於當時,只是似乎比較能理解主角的生命歷程了。
這本書長居美國暢銷書排行榜,引起很大的關注。有人認為他草率輕狂,不夠尊重大自然,輕忽野地的凶險與力量。有人認為他任性自私一意姑行,不在乎對家人朋友的傷害。有人認為他受到傑克倫敦等文學家的影響,對野地存著過度浪漫不切實際的期待。有人將他歸類到逃避責任、反社會傾向分子….。這些說法在某方面看起來都有些道理,但似乎又無法完整描述主角真實的面貌。
人類脫離曠野狩獵進入農耕定居至今不過一萬年,之前的一百萬年我們屬於荒野。荒野的基因一直存在每個人的血液裡,有些人靠著蒔花種樹回應曠野的呼喚,有些人養小動物、有些人郊遊踏青或投入野外冒險,更多人什麼都沒做但心嚮往之。
極少數人荒野的基因讓他們躁動不安,超乎人類的理性、世俗倫理的制約。如月圓之夜裡的狼嚎撥動某根心中隱晦的弦,曠野人就像夢遊者再次出航了。一切的發生是如此深不可測,他帶著微笑,摒棄世人的眼光出發。他與世人存在兩個世界,沒有交集,沒有什麼道理可言。
他內心受到召喚,就像一個狂熱的曠野朝聖者,義無反顧投入了荒野。這是身心的出離,跟修行者、出家人其實沒什麼兩樣,只是後者的選擇並未涉險,也並未脫離某種人類的價值。
對於這樣純粹的曠野狂熱分子,我們能夠做的只有祝福,或者,連祝福都不需要。但毫無疑問的,他必定喚起世人對曠野更多的回應,無論以哪一種形式…。
※阿拉斯加之死 天下文化,1998